高奇,男,漢族,1962年3月生,山西臨縣人,大學學歷。1982年12月參加工作,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2018年8月,經山西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高奇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、提起公訴.

中文名

高奇

國籍

中國

出生日期

1962年3月日

民 族

漢族

出生地

山西臨縣

人物履歷

1982年12月,任山西省汾陽監獄中隊內勤、副中隊長;

1986年11月至1996年4月,歷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管教處副主任科員、主任科員、教育科科長;

1996年4月,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管教處副處長;

1999年3月,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政治處副主任;

2000年8月,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;

2002年3月,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政治部調研員、副主任;

2006年3月,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處長;

2010年1月,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;

2017年12月,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副巡視員。

違紀被查

2018年5月,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副巡視員高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。

經查,高奇嚴重違反組織紀律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在公務員招考、崗位調整等方面,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;違反生活紀律;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,違法為涉黑罪犯減刑提供幫助,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,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,涉嫌犯濫用職權罪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在公務員招考、崗位調整和服刑人員調配等方面,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,涉嫌犯受賄罪。[1]

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山西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高奇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、提起公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