需求定律成立的原因
人們購買商品有購買預算(體現為需求),購買預算根據收入或財富制定。當購買預算被限制在一定范圍內時,就會出現需求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動的事件。所謂的其他條件不變,可以歸結為購買預算被限。
需求定律成立的條件
假設購買預算為m,價格為P,需求量為Q。
需求定律的結論是需求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動。用微分形式表示為:dQ/dP小于0。
定義價格需求彈性為Ed=(dQ/Q)/(dP/P)
定義價格預算彈性為Em=(dm/m)/(dP/P)
考慮到m=PQ或dm/m=dP/P+dQ/Q
可以推出:Em=1+Ed
如果Em小于1,有Ed小于0。
即:(dQ/Q)/(dP/P)小于0。
可推出:dQ/dP小于0。
所以,價格預算彈性Em小于1是dQ/dP小于0的充分條件。
如果dQ/dP小于0,也可以推出Em小于1。
所以,價格預算彈性Em小于1是dQ/dP小于0的充要條件。
如果價格預算彈性Em大于1,則該商品體現為吉芬商品,即dQ/dP大于0。
需求定律的另行表述
如果價格預算彈性小于1,那么有需求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動:價格上漲,需求量減少;價格下降,需求量增加。
需求定律是否需要實證
需求定律已經確認了成立的充要條件,在數學邏輯上沒有錯誤,屬于定理性質,不需要實證。實際生活中如果發現商品購買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化,就認為這個商品是符合需求定律的商品。
需求定律對應的需求曲線方程
人們一般用需求曲線表示需求定律。需求曲線有兩種形狀:直線形、曲線形。
直線形需求曲線方程是:Q=a-bP,Q需求量,P價格,a、b常數。
曲線形需求曲線方程是:lnQ=lna-blnP,Q需求量,P價格,a、b常數。b是價格需求彈性Ed(注:Ed為負數)的絕對值。此方程成立的條件是價格需求彈性Ed為常數。該方程也可以用冪函數方程表示:Q=aP(-b)(-b是冪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