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級調研員是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之一。

一級調研員并非職務,而是職級。2019年3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《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》,其中指出:職級,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,是與領導職務并行的晉升通道,體現公務員政治素質、業務能力、資歷貢獻,是確定工資、住房、醫療等待遇的重要依據,不具有領導職責。

中文名

一級調研員

所屬類別
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職級

基本內容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(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)第三章第十九條:

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:一級巡視員、二級巡視員、一級調研員、二級調研員、三級調研員、四級調研員、一級主任科員、二級主任科員、三級主任科員、四級主任科員、一級科員、二級科員。

任縣處級正職或者二級調研員3年以上,是晉升一級調研員需要具備的基本資格。